第 8 章 · 267 字
周易 第八卦
比坤下坎上
易经:比:吉。原筮元永贞,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初六:有孚,比之,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六二:比之自内,贞吉。六三:比之匪人。六四:外比之,贞吉。九五:显比。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上六:比之首,凶。
彖曰:比,吉也。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。原筮,元永贞,咎,以刚中也。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。后夫凶,其道穷也。
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!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。显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诫,上使中也。比之首,所终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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